011年10月19 日晚,历史文化学院在院三楼多媒体会议室举办“日新论坛”第四十一讲,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戈老师、2009级专门史民族史方向张婧博士、民族史方向2011级博士生、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佉卢文书所反映的南疆地区妇女婚姻生活状况”。 首先,张婧博士给大家简要介绍了佉卢文的历史——传入我国的时间、及其传布的地域;其次,介绍作为记载佉卢文载体的佉卢文书在我国的发现情况,佉卢文书在近代首先被进入我国西北地区考察的外国探险家斯坦因首先发现,并引起广泛的重视和多次盗掘,现存世的佉卢文书保存在中国、英国、瑞典和日本;再次,分析佉卢文书所反映的南疆地区妇女婚姻生活状况。张婧博士从传统的汉文传世文献出发,然后引入佉卢文书,逐步揭示文书反映的南疆妇女的婚姻状况,她从《史记》、《汉书》、《魏书·高车传》和佉卢文279文书、474号文书、481号文书得出:男女婚嫁时男方要给女方及女方所在地方政府聘金,不支付结婚费用的行为是违法的。又如,佉卢文32号文书、97号文书、338号文书反映南疆地区妇女当时是有相当的权利的:收养子女、将自己的子女过继给他人、从事土地人口买卖等,从而印证了《史记·大宛列传》、《史记·西域列传》中西域“贵女子” 的记载,而且妇女的权利得到国家法律提供的一些保护。再次,张婧博士提出自己的看法:公元三到五世纪,南疆的妇女是拥有自己的权利的,妇女的社会地位相对而言是比较高的,是发挥社会作用的。
张婧博士的报告结束后,同学们就佉卢文书的收集、南疆婚姻交换行为等内容进行了交流。最后,刘戈老师对此次报告做了点评。刘老师认为报告的目的在于思想碰撞产生火花,有利于研究的深入进行,掌握先进的理论方法,站在新的高度研究史料,争取有所创新。另外,刘老师还提醒同学们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应该认真理解材料,概念要疏理清晰,材料和观点应当相互印证;二是加强基本功的训练,为研究打下扎实基础,三是要培养严谨的学术素养,对待细节问题要一丝不苟。
本次论坛在大家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