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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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     浏览量:   分享到:

、参赛对象

凡我院2023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

二、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3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要求观点新颖,逻辑严密,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2.此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生。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

1.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参赛作品可参考《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进行选题。

2.参赛作品如包含被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采用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请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3.调查报告字数控制在15000字以内。

三)科技发明制作类

科技发明制作类必须是以学生为主的构思发明。

1.科技发明制作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2.科技发明制作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三、申报要求

申报形式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发明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集体作品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申报原则

1.2021、2022年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立项,已开展社会调研并取得成果的团队原则上必须参赛。

2.鼓励“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赛事中适合参加本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积极报名参赛。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挑战杯”竞赛国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责任。

四、赛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2022年11月)

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开展专家讲座、邀请往届获奖学生分享经验、优秀作品借阅等形式做好赛事宣传并结合学科特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积极营造竞赛氛围。

(二)院级初审(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

指导老师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打磨、把关,于12月1日(星期日)17:00前将作品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竞赛工作领导小组邮箱(15324680805@163.com)。

(三)校级初评(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

校级初评主要对各单位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文本评审,主要审查是否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申报内容是否符合参赛要求等,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作品入围复赛。

(四)校级复赛、决赛(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

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竞赛评审标准对进入复赛的作品进行集中评审,参赛作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进行文本评审和答辩评审,评出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

竞赛组委会组织公开答辩,在终审决赛中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同时评选出推报省赛的项目。获得校赛特等奖、一等奖的作品参与冠军争夺赛,通过公开答辩决出校赛冠军、亚军、季军。

(五)组织参加省赛及国赛(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

根据国赛和省赛组委会的要求组织参与竞赛。

五、表彰奖励

(一)本届竞赛设“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工作者”等奖项,奖励在竞赛过程中具有突出表现的组织单位、优秀教师及赛事组织人员。具体评选按照获奖作品数量、获奖等级以及院级初赛组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二)参与竞赛的学生,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分银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获得相应学分。

(三)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团队将分别获得项目孵化经费,用于团队项目后续打磨提升、成果转化等。

联系人:孙懿文

联系电话:85310122

作品提交邮箱:15324680805@163.com

历史文化学院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