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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二次选拔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25     浏览量:   分享到:

为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立竞争机制,切实提高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机制

“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实行“学校统筹指导,学院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原则

按照“因材施教、分流培养、滚动进出”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建立“能进能出”的实验班学生流动机制,遴选乐教适教的学生进入“卓越教师实验班”学习。

三、中期考核

(一)“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中期考核安排在第三学期开学初进行。

(二)中期考核包括文化课成绩及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文化课成绩以必修课成绩为依据,权重占70%;综合素质面试权重占30%。

(三)学院成立由中学(幼儿园)、教研机构、高校学科专家、教育行政部门优秀工作者组成的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对学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

(四)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具体考核方案由学院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五)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后1/3学生调整出实验班,但可参加实验班二次选拔。

四、二次选拔

学校组织二次选拔,对调整出实验班的1/3人数进行补充。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适教、乐教、立志献身于祖国教育事业。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和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6.在校期间无不及格成绩。

(二)报名资格

1.“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后1/3的学生。

2.同一专业未入选“卓越教师实验班”的免费师范生。

3.必修课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

(三)选拔办法

1.二次选拔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内容包括:教师职业心理素质统一测试;从教潜质和专业能力考核。

2.学院按照面试成绩排定名次报教务处。

3.学校统一公示“卓越教师实验班”二次选拔拟入选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手续,进入“卓越教师实验班”学习。

(四)相关说明

1.二次选拔结束后,“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学习过程中如有不及格课程或违纪情况,直接退出实验班,进入本专业相应班级学习,实验班人数不再补充。

2.“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如不适应实验班学习,可自主申请退出实验班,进入本专业相应班级学习。

五、监督与申诉

(一)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二次选拔过程。

(二)学校在中期考核和二次选拔过程中随时接受学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学院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