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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发布: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浏览: 发布时间:2016/04/26 11:46:48 < < 返回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开题

    1.选题可以是有关基础理论研究的,也可以是有关应用科学研究的,各师范专业应鼓励学生选做学科教学论方面的课题。各院(系)确定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要紧密结合本学科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实际。为了发挥专业优势及专业特长,有利于教师指导,选题应尽可能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相结合。

    2.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不宜过大、过泛,应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易于独立地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3.选题应由院(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指导力量合理安排。学生一般不得选做本专业以外的课题或院系没有指导力量的课题。

    4.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若课题需要两人以上合作完成,必须由指导教师提出,院(系)主管领导批准,且每位学生须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论文(设计)。

    5.各院(系)要严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关。组织本单位教学和学术研究力量,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适宜性和创新性。同时,要认真填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从2006年开始,教务处要在学校相关网页上公布每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指导教师姓名。

    6.各院(系)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过程和质量要求。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要包括: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本篇论文(设计)的特色和创新之处;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研究工作进度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和具体到三级标题的写作提纲等。开题报告的具体格式各院(系)可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教务处为各院(系)提供开题报告的参考格式。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要经过导师和导师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论文(设计)完成后,开题报告要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起存档。

    7.论文题目确定并完成开题报告后,题目一般不得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或者中文、外语专业的学生若要选择文艺创作、作品翻译等体例,必须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二、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一般由讲师及其以上职称且有科研能力的教师承担。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以2~3人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期间,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指导。

    3.若课题确需学生到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时,院(系)应派专人联系,聘请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和校内教师共同承担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问题。

    4.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坚持科学精神教书育人,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指导教师对学生既要在业务上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

    5.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应在关键处起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的细节上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6.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和职责

    (1)指导学生选题和开题,向学生讲清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学风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2)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和写作提纲或设计方案。

    (3)向学生介绍参考书目,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

    (4)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

    (5)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1~2次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与质量的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随时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6)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照专业学术论文体例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7)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和原始数据,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写出考核评语。

    7.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有责任教育学生不能抄袭,一经发现有抄袭或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要及时制止。


    三、对学生的要求  

    1.本科毕业班学生都应撰写毕业论文。

    2.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3.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虚心求教,认真听取教师和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与同学团结互助,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4.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作为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处理。

    5.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因事或因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整理好交给指导教师。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和完成  

    1. 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应包括课题的确定、资料的查阅和整理、必要的社会调查、方案的制定(包括写作提纲、实验方案、设计方案等)、方案的实施、数据的处理、日志的填写及论文的撰写(设计的完成)等环节。

    2.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应坚持科学精神,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楚。并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可参照《陕西师范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陕西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版)格式进行撰写。篇幅原则上不低于5000字,摘要以500字为限。论文(设计)统一以A4标准版(版心23×15)打印。

    3. 按规定程序完成《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4. 为拓展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研究视野,从2006届毕业生开始,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必须充分检索和利用相关的文献资料,其中,引用中文文献不少于10篇,引用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并至少翻译一篇外文文献,答辩时外文文献和译文一并提交答辩小组审核,最终连同毕业论文(设计)一起由院(系)存档。

    5. 每位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须认真填写并向指导教师提交一份《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和3-5份毕业论文(设计)文稿,由指导教师在《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上,签署评阅意见后,连同论文(设计)文稿一并报送本单位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统一安排审阅(包括盲审)和答辩。

    6.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不得拖延。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阅和答辩  

    1. 每位本科毕业生都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过答辩后,方能取得成绩。

    2. 论文(设计)答辩在院系答辩委员会领导下,按选题方向分答辩小组进行。论文(设计)答辩小组至少应由三位教师组成(不含指导教师),必要时可聘请外校专家参加。

    3. 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个成员必须对本组答辩学生的论文(设计)进行全部审阅,并填写审阅意见。答辩时,论文指导教师回避,答辩小组成员主要质询与论文题目密切相关的理论与实践知识,以及本题目应说清楚而实际展开不够或说得不清楚的问题。各答辩小组应指定专人记录备查。

    4. 答辩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报告内容包括:

    (1)论文(设计)的任务、目的和意义

    (2)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等

    (3)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4)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5. 各院(系)提前将组织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教学科,以便我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进行检查和监督。

    6.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各单位要严格认真执行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盲审制度,按照本单位毕业生人数的5%进行抽查,送校内外有关专家盲审,并公布盲审结果。

    7.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实行复议制。如答辩人对评分结果和等级有异议,可向本院系申请复议,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重新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答辩,以复议结论为准。

    8. 答辩结束后,各院(系)需在规定的时间与方式登录学生成绩,并对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内容包括:本专业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校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并对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要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信息一览表”、“质量(含选题)分析报告(分专业)”、“院(系)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公开发表情况统计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推荐表”等有关表格及按专业对学生的选题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文字材料。将以上材料交送教务处教学科,整个工作6月20日前全部结束。

    六、成绩评定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在答辩全部结束后进行。由答辩小组提出评分意见,交院系答辩委员会审定。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主要综合下列几方面的情况评定:开题报告的写作情况;写作日志的撰写情况;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包括政治倾向、理论与实际结合程度、论述论证的深度、有无创新及现实意义、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实验方案是否合理严谨、图表表达是否规范等);答辩情况;所选题目的难易程度等。参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指标体系》进行评定。

    (3)论文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见下表)。评定时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优秀成绩一般不应超过本专业论文总数的20%。

    实得分  

    90以上  

    8089  

    7079  

    6069  

    60以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4)论文(设计)的答辩结论和成绩由答辩小组组长和成员填写并签名后,交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签名、盖章。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条件和推荐评选办法

    (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观点正确,有独立见解、创新或发现,或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②能正确、灵活地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

    ③论文思路清晰,数据详实,文献引用符合要求,体例规范,语言、文字流畅,概括、归纳能力较强。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院系答辩委员会评审后推荐,不超过毕业学生人数的3%。

    (3)“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时间安排  

    1.  第四学年第一学期

    第16-17周  各院(系)确定并公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和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要给学生开出阅读书目,明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第18-19周  确定开题报告,写出初步提纲。

    第20周     修改提纲,形成较详细的提纲。

    2.  第四学年第二学期

    第1--5周  写出论文(设计)初稿。

    第6周    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交指导教师审阅。

    第7周    修改毕业论文(设计)。

    第8周    毕业论文(设计)基本定稿,随机盲审。

    第9周    指导教师再次审阅。

    第10周   毕业论文(设计)再次修改。

    第11-12周   答辩小组审阅本组论文。

    第13-14周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八、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教务处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管理工作,并组织编印《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编》。

    2. 各院(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负责本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后勤保障、成绩登记以及存档等工作。各单位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必须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我校及院(系)制定的有关规定。

    3.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

    (1)各院(系)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并按时将《陕西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交送教务处教学科。

    (2)检查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和毕业论文进展情况。着重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教务处将通过不同的方式了解各院(系)毕业论文工作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4.各院(系)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存档工作。需存档资料包括:《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原件)、《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一览表》、《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陕西师范大学院(系)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公开发表情况统计表》(统计上一届)、《陕西师范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选题分析以及工作总结等。

    6.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延迟毕业。按要求补做毕业论文(设计),并重新进行答辩,成绩及格后可颁发毕业证书。

    九、工作量计算及经费来源  

    1. 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按以下标准计算教学工作量:有实验或野外实践的论文(设计),9课时/生;其它论文(设计), 6课时/生。

    2.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费及奖励指导教师的费用,均从各院(系)教学经费中支出。

    十、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于毕业论文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完成学生要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奖励办法:

    1.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之后,教务处将编辑出版全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

    2.如该论文能够入选《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编》或在一年内能够公开发表,学校将给予学生和指导教师一定的奖励。

     

     

     

    西师范大学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技术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主要构件  

    (一)封面

    (二)论文正文部分

    (三)参考文献

    (四)致谢

    二、各构件的内容及技术规范  

    (一)封面的内容及技术规范

    1.封面的内容(学校或院系统一印制)

    2.封面的技术规范

    提交论文的具体时间,统一用汉字打印或书写(如二○○五年四月)

    (二)论文正文部分的内容及技术规范

    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文科类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理工科类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的格式要求打印,但是不分栏排版;特殊学科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格式可由院(系)统一规定。

    2.论文正文部分的内容及字体要求

    (1)总题目用3号宋体、加粗,副标题用小3号宋体。

    (2)姓名用4号楷体。

    (3)作者有关信息括号内的具体单位、地址、邮编用小4号宋体。

    (4)“摘要”两字用小4号黑体,中间空一字;摘要的具体内容用小4号楷体;约200~300字;行距为20磅。

    (5)“关键词”三个字用小4号黑体;关键词的具体内容用小4号楷体;3~5个。

    (6)论文主体部分

    ①论文一级标题,4号宋体、加粗;

    ②论文二级标题,小4号宋体、加粗;

    ③论文主体部分除两级标题外,全部用小4号宋体;行距为20磅。

    (7)英文题名、英文作者署名及单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与中文一一对应,置于参考文献之后。

    (8)英文总题目用Times  New  Roman 四号字体、加粗。副标题用Times  New  Roman 小4号字体。

    (9)英文作者署名及单位用Times  New  Roman 小4号字体

    (10)英文摘要“Abstract”用小4号黑体,加粗;具体内容用 Times  New  Roman  小4号字体。

    (11)英文关键词“Key Words”用小4号黑体,加粗;几个关键词均用Times  New  Roman  小4号字体。

    (三)参考文献及注释的技术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参考文献及注释的格式相应地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陕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的要求执行。

    1.“参考文献”用小4号黑体,具体内容用小4号宋体  

    2.如有“注释”具体内容用小5号楷体。


    (四)致谢的技术规范

    1.致谢在论文的最后一页。

    2.“致谢”两个字用4号宋体、加粗;居中;两个字可以间隔一定的距离。

    3. 致谢的内容用小4号楷体;400~600字;行距为20磅。

    三、排版、印刷、装订。  

    1.装订顺序:同构件顺序

    2.页码在下方;居中(不要装饰线)

    3. 左装订

    4. 装订整齐,不再裁切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术道德规范  


    第一条    为弘扬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培养诚实勤奋、热爱科学、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学风严谨、乐于奉献的高素质人才,提高我校本科生思想素质水平和综合培养质量,确保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

    第三条   我校本科生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都要坚持以下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学术权益。

    2.忠于科学,探求真理,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严谨治学,服务社会。

    3.刻苦学习,严肃认真,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自强不息,洁身自律。

    4.严格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认真执行学术刊物引文规范,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现象。

    5.坚持文责自负的观点,对学位论文和其他自主发表的学术著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6.他人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要劝阻和制止,对严重违反者要及时向学校举报,敢于同不良的学术风气做斗争,维护优良的学术氛围。

    7.在校期间和毕业以后都要始终如一,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和维护学校学术声誉。

    第四条    本科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时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下述道德规范:

    1.注重学术创新,加强团队协作,坚持诚实守信,强化法制观念。

    2.在学术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

    3.进行学术创作,应首先检索有关文献,了解他人的研究成果,承认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4.在论文(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出处;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论文(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论文(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5.合作论文(作品)应按照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但另有学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合作论文(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部分负责,论文(作品)主持人应对作品整体负责。

    6.在对自己或他人的论文(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基础上,作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
       7.其他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

    第五条    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创作时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学术道德规范以及下列要求:

    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

    也应注意做好学生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2.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有责任教育学生不能抄袭,一经发现有抄袭或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要及时制止。

    第六条    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学生,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

    1.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经查实后若情节轻微将分别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延缓答辩、取消相关奖项及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等学业处理。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恶劣者,根据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已经授予学位者学校将撤销所授予的学位。

    2.违反学术道德特别严重而触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科生毕业以后若发现学位论文或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现象,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撤销所授予的相应学位。

    4.论文指导实行“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如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被认定有抄袭以及其它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现象,学校将按“重大教学事故”对指导教师进行处理。

    第七条   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06年5月10日  

    陕西师范大学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的有关规定  

     

    一、为了加强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各院系按照本单位毕业生人数的5%进行抽查,每份论文一般送校内外2-3名有关专家盲审,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盲审意见书》,并公布盲审结果。

    三、各专业论文盲审工作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完成,盲审中发现问题较多或者盲审专家不同意答辩的论文要认真修改,经再次盲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四、各院(系)聘请的论文盲审专家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关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五、为保证盲审的可信度,各院(系)在论文送审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

    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盲审制度,我校教学督导将根据工作进度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七、每位专家每篇毕业论文(设计)盲审费20元,盲审工作经费由各院系教学业务费支出。

    八、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意见书



    教务处

    2005年5月10日



    备注: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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