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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卢兴轩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浏览量:   分享到:

为资助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杰出院友卢兴轩先生及其夫人李晓娟女士在学院设立“卢兴轩助学金”。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卢兴轩助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现就我院2021-2022学年“卢兴轩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其中,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仅限在四年级本科生中评选产生。

二、资名额与标准

本次评选资助一等助学金3名,每人5000元;二等助学金5名,每人3000元;三等助学金10名,每人2000元;配比基金助学金5名,每人2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评学年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在库学生;

(6)热心集体,担当奉献,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7)一等助学金要求学生上一学年度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二等助学金要求学生上一学年度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且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三等助学金要求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

(8)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服务,上一学年度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时数累计不少于30小时(学校、学院及公益社团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优先)。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1)在校期间受到各类通报和处分者;

(2)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3)生活中存在高消费行为、铺张浪费、无勤俭节约意识等情况。

3.在学校期间在省级以上科研、学科竞赛及文体比赛中获奖,或有学术论文发表在核心及以上刊物的学生,可依照实际情况破格申请。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卢兴轩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附件1);

2.《“卢兴轩助学金”申请书》一份(A4纸双面打印,含申请理由、参评条件、受助心得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3.各类技能、奖励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4.教务自助打印机打印的上一学年度必修课成绩单一份;

5.第二课堂导出的上一学年度志愿服务时间认定表纸质版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步上报本年级辅导员。

五、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2022年6月21日-23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本年级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班级初评(2022年6月24日-25日)。班级评议小组对班级内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向本年级辅导员上报推荐名单。辅导员对本年级各班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向评审工作小组上报年级推荐名单。

3.学院会评(2022年6月26日-27日)。学院“卢兴轩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基本条件及评审原则进行会议评审,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

4.结果公示(2022年6月28日-30日)。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全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获得资助学生名单。

联系人:衡旭辉   王致轩

联系电话:85310122



历史文化学院

2022年6月21日